《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 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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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市民政局、教体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 、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聊民发〔2020〕4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全市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
一、《实施意见》重要意义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是国家、省重点发展的六支主体人才队伍之一,培养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是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制度安排,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手段,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等有关精神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机构稳步增长,在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融洽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不足、社工人才发展平台欠缺、薪酬水平低等问题,已制约了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壮大和人才作用的发挥。出台《实施意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引导各社会服务领域培养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需要,是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积极作用的需要。
二、《实施意见》工作要求
(一)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的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提出了社会工作6个主要职业任务,是把握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方向的必要前提。对4个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4种配备途径。《实施意见》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用(任)方式作了规定,指出通过考试、评审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各级各类相关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岗位管理规定聘用(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明确了初、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同时指出要支持引导城乡社区、相关社会组织建立以专业知识技能和专业工作年限为主要依据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及晋升标准。
(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的主要措施。《实施意见》指出,要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水平等级,落实相应的薪酬保障政策。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要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当地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相关优惠政策;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提高社会工作职业的吸引力。
三、《实施意见》组织保障
(一)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实施意见》强调,要将发展社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部门各司其责,做好各自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形成各层级相互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政策体系。
(二)加大资金投入。《实施意见》要求, 要将社会工作服务列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合理确定资金规模,规范购买程序。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服务项目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和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工作。
(三)强化督导落实。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督导机制,适时对各县市区落实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关于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先进工作经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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