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幸福食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11371500004428004U/2022-4385468
2022-05-25 15:58:49
聊城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幸福食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一、政策背景 

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12.85万,占总人口的18.96%,65岁以上老年人83.15万,占总人口的13.97%,略高于全国老龄化水平,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在资金、土地、减税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参与,激发市场活力,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养老需求相比,养老服务的丰富性、有效性和覆盖面还远远不够,扶持政策不健全等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 

2021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地方政府负责探索并推动建立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的模式。街道社区负责引进助餐、助洁等方面为老服务的专业机构”。山东省政府《“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指出:“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村)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建设,引导市场主体针对老年人特点开发餐饮产品并建立配送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要求,全面建设“六个新聊城”,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拟出台《关于开展幸福食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策落地、工作落实。

二、制定过程

组织有关人员到日照市、淄博市学习考察,以多媒体方式学习了北京市朝阳区、济宁邹城市有关做法,并到11个县(市区)进行了调研,起草了初步指导意见。完成起草工作后,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5日在市民政局网站对初稿内容进行了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意见反馈;4月27日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评估论证;5月6日完成了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市直各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功能定位

幸福食堂是公益性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优质的餐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解决老年人“一餐热饭”问题。

(二)建设原则

坚持以点带面,以城市带农村,因地制宜推动城乡幸福食堂建设,切实让老年人得到实惠、感到关怀。

(三)主要做法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充分利用现有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增加幸福食堂功能,做到党的工作全覆盖,服务群众零距离,真正把幸福食堂建在党旗下,搭建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连心桥”,让人民群众通过享受服务更加热爱党、感党恩。

二是充分整合资源。坚持挖掘资源最大潜力、提升现有基层设施服务能力,不搞形象工程,杜绝重复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实现让“老场所”焕发“新活力”的工作目标。主要采取5类建设模式:一是整合现有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现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对现有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升级改造。三是依托社区配建的养老设施用房新建“养老设施+幸福食堂”。四是采取现有品牌餐饮企业挂牌。五是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餐。各县(市、区)也可因地制宜、灵活多样,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建设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就餐、购物等服务。

三是信息系统保障。为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精准管理,全市统一建设信息系统,提升服务信息化水平。通过该系统,在幸福食堂运营管理方面,为便捷服务老年人,采用一次性信息录入,人脸识别技术。同时也对幸福食堂服务质量、运营成效进行监管,做到数据统计、补贴发放精准。

(四)扶持政策

一是建设补贴。(1)新建“养老设施+幸福食堂”,市级每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2)现有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市级每处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改造补贴。(3)餐饮企业挂牌,市级每处给予1万元的适老化改造补贴。

二是助餐补贴。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日补助一餐。补贴标准:1.对70—79周岁的老年人,市级每餐补贴1元。2.对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市级每餐补贴2元。

三是运营奖补。对城区幸福食堂运营满一年、评估合格且年度就餐分别达到7000、10000、13000人次的,市级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运营奖补;对农村幸福食堂运营满一年、评估合格且年度就餐分别达到3500、5000、6500人次的,市级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运营奖补。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民政、财政、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

二是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全市智慧养老信息系统,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精准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同时依托系统,实现幸福食堂就餐人次统计、补贴结算,对幸福食堂服务质量、运营成效评估考核。

三是落实各自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合力推进幸福食堂建设运营。

联系人:韩龙    联系电话:06358320836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