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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11371500004428004U/2022-4385479
2022-03-30 16:01:04
聊城市民政局

《聊城市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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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聊城市常住人口595万,60岁以上老年人113万,占总人口的18.96%,略高于全国老龄化水平。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从2014年起,市级就制定出台了养老服务业资金补助政策,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引导社会参与,增加服务供给,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工作的持续快速发展,党和国家对养老工作作出一系列新的部署安排,对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与此同时,我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服务供给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匮乏,养老服务的丰富性、专业化、便捷度不够等问题日益凸显,原有的资金奖补政策、资金投向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迫切需要进行调整优化。省级资金奖补政策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在以上背景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聚焦“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补短板破难题为着力点,在深入调研、部门会商基础上,形成了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与原有资金补助政策相比,新的资金补助政策按照更加精准有效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原则,更加注重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聚焦居家社区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聚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重点补建设“补床头”转变为重点补运营“补人头”,促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方案》通过增、减、调相结合,共设立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助、城乡日间照料设施运营奖补、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奖补等补助项目。

一、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按核定护理型床位给予一次性新建、扩建补助或租赁改建补助。在省级建设补助的基础上,市级每张新建、扩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建设床位再补助2400元,租赁房屋改建床位再补助1000元。

二、养老机构运营奖补项目。对符合以上补助范围和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进行奖补,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市级按照每人每年900元、120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75元、1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1-5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0.8倍、0.9倍、1倍、1.1倍、1.2倍差异化补助。4、5星级养老机构经省民政厅统一进行复核认定后,方能按照以上标准享受运营奖补。

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项目。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根据1-5星级等级评定结果,统筹省、市补助资金,分别给予每处每年15000元、16000元、17000元、18000元、19000元的运营奖补。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幸福院,省级根据农村幸福院1-3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每处每年6000元、7000元、8000元的差异化补助;市级根据农村幸福院1-3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每处每年4000元、5000元、6000元的差异化补助。

四、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一次性奖补项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中职(技工院校)毕业入职人员,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市级分别给予6000元、4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入职奖补。

入职奖补申请人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入职满一年、两年、三年分别按照奖补标准的40%、30%、30%比例发放。入职奖补资金发放期间,申请人离开养老服务机构的,未发放部分不再予以发放;从原申请所在养老服务机构辞职、继续到其他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且符合补助条件的,不得重复申领已补助部分,未发放部分可继续申领。

五、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取得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市级分别给予600元、8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已申领高级工或技师技能等级奖补、符合更高一级奖补条件的,补齐相应差额。同一等级的奖补只能申请一次。

联系人:韩龙    联系电话:0635832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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