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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民政局局长宋一丁答记者问
11371500004428004U/2020-4385008
2020-06-23 15:19:27
市民政局

聊城市民政局局长宋一丁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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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近年来,广大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持续关注。请问对于低保家庭的认定是否存在直接否定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答:今年2月,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暂缓或者不予受理低保申请、原则上不纳入低保范围的情形。

其中,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暂缓或者不予受理低保申请:

(一)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拒绝从事生产劳动的;

(二)拒绝配合低保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的;

(三)故意隐瞒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四)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 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五)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 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

低保标准的;

(六)具备生产劳动能力和条件,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

(七)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的;以及聊城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规定不得享受低保的其他情形。

家庭财产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低保范围:

(一)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 2 倍的;

(二)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的(普通二轮和

三轮摩托车、三轮农用车、残疾人用于功能型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三)拥有两套及以上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

房保障标准面积 2 倍,或者申请低保之前 1 年内以及享受低保期间购买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商品房的;申请低保之前1年内或者享受低保期间,兴建、购买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装修住房的;

(四)具有投资行为且人均投资数额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2倍的;

(五)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以及其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问题二:

我们知道聊城市慈善总会是市民政局的直属单位,我想问两个问题,一是作为慈善组织聊城市慈善总会在我市脱贫攻坚行动中具体开展了那些工作?第二个问题是,面对今年年初突发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我市慈善组织又开展了那些工作?请您具体介绍一下。

答:下面我就你提问的两个问题向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简要的回答

聊城市慈善总会作为一个公益性慈善组织,自脱贫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开展各类扶贫救助项目,四年来共募集慈善资金2901.41万元,争取上级“急难救助”、“情系灾区”专项慈善资金356.38万元,开展“百村千户送温暖”、“过暖冬过好年”、“慈善扶贫·暖手暖心”、“爱心助残”、“关爱孤儿·送温暖”、“慈善助医”、“慈善书屋”等30余项涉及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等各类帮扶救助活动,共支出善款2688.75万元,帮扶各类困难家庭10.2万户,为全市116所贫困乡镇中小学建立了慈善书屋。

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市慈善总会首先与1月28日向社会各界发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捐赠倡议”及2月11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奉献爱心开展疫情 ”募捐活动的通知》(第6号)两项捐赠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接收捐款5724.18万元,其中我市各级慈善总会接收捐赠5503.44万元,市本级共接收捐款1442.29万元,收到的捐赠由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并将资金募集及使用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分五批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这也充分说明了我市各级慈善总会的影响力、公信力和执行力。

问题三:

我也提问一个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问题,请问市民政局是如何引导市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呢?

答:今年4月,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倡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进行再发动。5月8日,召开全市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视频会议,对全市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启动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再次号召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工作。今年重点培育了聊城市蒲心社会服务中心的“益康家园”农村幸福院互助养老项目和聊城市微电影协会的“乡村放歌”公益演出服务项目;市民政局还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对接第一书记帮包村、扶贫志愿服务等活动。分别组织了鲁西骨科医院、市糖尿病防治协会、市一剪美职业培训学校、市微电影协会,来到冠县店子镇石头村、王当铺村和茌平洪屯镇姜庄开展“爱心义诊”“免费剪发”“乡村放歌”公益活动,把服务带到了村民们家门口。

问题四:

今年作为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请问民政在兜底保障方面已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政兜底保障政策自查整改活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政策。

我这里有一份最新统计的数据,截至6月10日,我市享受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即时帮扶对象中,有34412户、57701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13451户、13776人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政策,19344人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15695 人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22743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

问题五: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方面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

答:老年人体质偏弱,是疫情传染的高发群体,养老机构作为老年人高度集中场所,是疫情防控的关键部位。市民政局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坚持“早预防、严管理、勤监督、重帮扶”的工作方针。年初及时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的通知》,全市所有养老机构进入封闭管理模式,第一时间阻断了传染源入口。针对疫情持续时间长、思想易松懈的实际情况,下发了《聊城市民政局关于持续深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四个不放松”的通知》。市、县两级建立了帮包责任制,全面压实各级民政干部责任。市民政局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先后8次对11个县(市、区)39家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帮扶的若干措施》,对封闭期间的在岗工作人员和在院老人发放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根据疫情期间实际入住的老年人数量,对养老机构加发一次性运营补助每人100元。市级养老服务业资金合计列支132.42万元,为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中的7609名在院老人、1563名一线服务人员发放疫情期间补助。全市养老机构严格按照民政部《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有关要求,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及新进老人,必须经核酸检测无问题后,方可正常入院。

针对近期北京新发地疫情,市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通知》,指导全市养老机构全面排查5月30日以后机构内人员是否有北京旅居史、是否与北京返回人员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有北京返回人员到机构内探视,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老人绝对安全。

问题六:

养老周转房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9年度20项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并在我市临清市、冠县、莘县、阳谷县4个开展试点,请问我们在高标准推进养老周转房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市民政局对养老周转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脱贫攻坚重要内容,多措并举,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建设任务落实到位。会同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成立聊城市养老周转房建设工作市级专班。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按照“功能定位明确、因地制宜建设、工作协作推进”的思路,第一时间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县市、到乡镇、到村庄,到项目,4个试点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共提报了738套养老周转房的建设计划,其中临清市200套、冠县200套、莘县209(含改造18套)、阳谷县129套。

二是制定市级奖补政策,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为确保我市养老周转房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分别从市慈善扶贫专项基金中列支369万元和市福彩公益金中列支369万元(共计738万元),以每套补助1万元的标准,对我市738套养老周转房建设试点进行补助。

三是多次调度建设进度,实地督导建设工作。市民政局始终高度重视养老周转房建设工作,多次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周转房建设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建设试点加快建设工作。专门成立督导组,先后6次对养老周转房建设进度实地督导,并下发情况通报。对建设进度相对较慢的县,采取向县政府发函的方式,督促县里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推进建设,确保如期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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