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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调研员,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张明国介绍我市“十三五”时期困难群众救助 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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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0 15:32:14
市民政局

聊城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调研员,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张明国介绍我市“十三五”时期困难群众救助 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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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按照市政府新闻办的安排,现简要介绍我市“十三五”时期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情况。

一、政策覆盖面持续扩大,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社会救助工作围绕“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这一主线,持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稳步提升保障标准,困难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在低保方面,会同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实施意见》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不断强化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在标准、对象、管理、信息方面衔接,2017年以来我市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按年度动态调整的省定扶贫标准。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将因残疾、患重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细化支出扣减、财产认定、“重病重残单人保”、赡养费计算等政策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低保渐退制度。 2020年10月,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达到 8.7 万人。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转发鲁民〔2020〕2号文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将传统“五保供养”升级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供养标准划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为三档,持续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有集中供养需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入院集中供养,截至2020年10月,全城乡特困人员达到 2.3 万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2%。在临时救助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作用的意见》,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将临时救助划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全乡镇(街道)层面全面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切实提升临时救助时效,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

二、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十三五”期间,全建立了低保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照料护理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社会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城乡保障水平更加均衡,困难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在低保方面,推动完善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标准制定更加科学规范,我城乡低保标准由 2015年底的每人每月 380元、216 元增长到 2020 年 11 月684元、511 ,涨幅分别达到80%和136%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2015年底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70元、416元,2017年实现了由按供养方式确定供养标准到按个人自理状况确定供养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由 2017 年的每人每月630元、390元增长到 2020年11月的每人每月 1026 元和 664,涨幅分别达到62.8%和70.2%在临时救助方面,临时救助标准由过去的分别按城乡低标准的 3—6 倍确定调整为分别按城市低保标准的 3—12 倍确定,重大困难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实现了临时救助标准的城乡统一。

三、救助服务能力持续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十三五”期间,立足于“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的要求,不断增强救助服务能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在工作协调机制方面,自上而下推动在市县乡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成立级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效能。在核对工作方面,建立了与“部省市县”四级贯通的核对工作机制,持续拓展核对信息资源,市级已与多个单位实现了信息共享,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的精准落实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增强基层救助工作力量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指导基层开展购买救助服务工作。

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成果丰硕

一是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请政府印发《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从强化兜底保障、好制度衔接构建工作网络提高经办能力实现信息共享优化资金供给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改革创新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二是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印发《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东昌府区、临清、阳谷作为试点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作下放到乡镇(街道),同时在优化简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推进信息化建设、增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工作举措,建立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主动告知工作机制,主动送政策上门,受到困难群众欢迎。三是推动基层改革试点工作。指导临清市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工作,临清市《着力完善社会救助转介服务良性互动机制》《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工作新机制》分别被省民政厅评为2019、2020年度山东省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实践案例。

五、深入细致做好老年人福利工作

出台了《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在原补贴基础上提标扩面,将低保老人高龄津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统筹合并,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按照年龄段每人每月发放80元、100元、200元的补助,惠及人群由2016年的4500余人,提升到32263人,实现了低保老年人全覆盖,为提升低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补贴发放方面,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中心”的工作理念,加强主动服务意识,对符合发放条件但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申请的,主动为其办理,做到应享尽享,及时到位。

六、全面提升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

敬老院是集中供养农村特困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十三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农村敬老院发展,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打破原有的“一乡一院”的发展模式,重新整合资源,建设中心敬老院,逐步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多镇一院”“中心敬老院”的新发展模式,目前全市49处农村敬老院,41处为中心敬老院,占比83.7%。二是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解决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活力不够、服务能力不强、资源闲置浪费等问题,提高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配置效率,东阿县敬老院全部实现公建民营,目前17处敬老院由千岛山庄、民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专业组织托管运营,有效提升了敬老院服务管理总体水平。三是实施敬老院改造工程,全面对照民政部22项基础,改造提升硬件水平,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服务质量。在此基础上,改造提升护理型床位,重点满足县域内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目前已改造提升完成10处。

七、儿童福利和残疾人保障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全面提高重点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印发了《关于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不低于920元,创新性提出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与社会散居孤儿同等水平的思路。二是持续开展“一对一”联系孤儿活动。2015年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市四大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系孤儿活动的通知》。5年来,聊城市先后有近50名市级领导持续接力联系孤儿35名孤儿,共看望、联络孤儿300余次,资助慰问金11万元,给孩子送去图书、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多种物资,折合资金6.2万元。三是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基本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保障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建立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聊城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形成部门间密切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四是不断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联合市财政局、市残联转发鲁民〔2016〕79号文件,将重度听力语言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调整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八、慈善力量帮扶困难群众成效显著

近年来,聊城市慈善总会共募集慈善资金2901.41万元,开展“百村千户送温暖”“过暖冬过好年”“慈善扶贫 暖手暖心”“爱心助残”“关爱孤儿 送温暖”“慈善助医”“慈善书屋”等30余项涉及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等各类帮扶救助活动,共支出善款2716.35万元。

   “十三五”期间,我市持续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各级民政部门通过落实各项救助和福利政策,有效的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我市脱贫攻坚贡献了民政行业部门力量。据统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即时帮扶户中有5.8万余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1.4万余人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政策,2.4万余人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1.8万余人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2.4万余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近日,在省脱贫攻坚验收组反馈会议上,对我市民政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涉及民政行业扶贫落实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政策做到了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给予了充分肯定。“十三五”期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任重而道远。“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以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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