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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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15:32:47
市民政局

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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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市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制定抽查工作细则。

、时间安排

2021年922日至11月10日。

二、检查对象数量及抽查比例

检查对象为全市2家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生产、经营机构

三、检查名单

聊城市东昌府区福禄石材厂、阳谷松鹤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四、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1.民政部门检查事项为: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检查内容为:是否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2.卫生健康部门检查事项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检查内容为:医疗机构是否出租承包太平间,是否依托太平间开展经营性活动,是否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销售殡葬用品,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是否利用工作之便串通从事营利、非法殡仪活动,太平间收费是否符合医疗服务价格规定。

3.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为:价格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检查内容为:殡仪馆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提供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设备租赁以及销售殡葬用品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的违规收费行为。公墓不执行政府定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以及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开展现场检查

各相关部门抽取的检查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发起单位为组长单位。组长负责本次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其他组员应当按照组长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坚决杜绝个别部门自行检查、重复检查、分散检查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通报并计入年度绩效考核。

六、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

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内的检查对象,相关部门可不参与部门联合检查,但要匹配检查人员,并填写检查结果为“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反馈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并逐级反馈至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信用中国(山东)”网站、“互联网+监管”系统。

七、后续处理和结果运用

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公示,防止监管脱节。强化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省工作平台应用中遇到的问题,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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