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科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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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卫健委、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市民政局、卫健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县级相关单位对我市阳谷县县松鹤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东昌府区福禄石材厂和高唐县殡仪馆进行了联合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阳谷县县松鹤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省“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由阳谷县民政局、卫健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检查前,制定了2021年殡葬服务公司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根据省通知精神,民政局负责该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是否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进行检查,卫健局对该公司是否开展营利性殡葬服务、医务人员是否利用工作之便和该公司串通从事营利非法殡仪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该公司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二)松鹤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的执业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1.情况摘要: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位于阳谷县十五里园镇育闫庄村,主要业务范围为免费接运遗体,该公司为政府采购招标单位,由县财政按每接运一具248元付给该公司,该公司不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法定代表人:王庆兰,单位性质为有限责任。有3名股东,其中3人缴纳养老保险金。该单位现有8辆殡葬专用运尸车,提供了8个乡镇去世人员免费接运到殡仪馆火化的任务。我们抽出10份档案进行检查,该公司不制作、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及土葬用品,不存在与医务人员进行串通搞非法殡仪服务行为,所开展的遗体接运服务均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整个检查过程及通过电话调查,均未发现有违规行为。2020年该公司业务收入54.02万元;2021年上半年该公司业务收入27.58万元。
2.该公司存在的问题:①管理制度方面:未提供全面质量评价与考核制度。②服务质量方面:经抽查,部分车辆不洁净,消毒未达标。③档案质量方面:接运档案、会计档案、会计记账凭证均未有制单人和稽核人签章,部分记账凭证未附自制原始凭证;用库存现金发放职工工资,没有制表人及签收人签章,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三)整改建议
1.松鹤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松鹤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会计审核制度、支付制度等。
3.松鹤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要加强殡葬服务车辆管理,搞好接运司机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
二、东昌府区福禄石材厂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聊城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方案》等有关规定,由东昌府区民政局和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东昌府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通知精神,民政部门对是否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进行检查;卫健部门对太平间是否开展经营性活动和是否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销售殡葬用品进行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对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二)聊城市东昌府区福禄石材厂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1.情况摘要:该单位成立于2014年10月16日,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办事处王尔镇村561号,主要经营范围为石板的加工、组装、销售;殡葬服务;殡葬用品销售。法定代表人:傅丽匀,单位类型为集体所有制。改单位有厂房一处,现空置,尚未开展石材加工及殡葬相关业务。不存在检查项目所存在的问题。
(三)建议
1.福禄石材厂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以后如开展殡葬行业相关业务,需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所有收费需符合医疗服务价格规定,明码标价。
三、高唐县殡仪馆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等有关规定,由市民政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检查前,我们制定了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本次检查内容:殡仪馆建设经营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
(二)执业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高唐县殡仪馆2003年建馆,占地面积99亩、建筑面积2710平方米,其中火化间600平方米,大小告别厅3个、接待室4个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业务厅280平方米、宿舍、车库、伙房建筑面积430平方米,捡灰炉2台,平板炉一台。职工25人,其中在编人员13人,合同中人员8人,临时人员4人。承担全县遗体火化、保存、骨灰寄存等业务。殡仪馆服务项目、服务费用、服务流程、服务流程、监督电话、惠民政策全部上墙公示,并和丧属签订服务协议和费用清单,丧属自由选择选择性服务项目和丧葬用品,丧葬用品均明码标价并严格执行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所存在的问题:无
社会事务科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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