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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一、执法主体
聊城市民政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组织查处民政违法事件,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三、执法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慈善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作出处理决定-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实施申请-审批-告知-作出处理决定-执行。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五、监督途径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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