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142202号提案(关于扩大幸福食堂知晓度的建议)的答复
建议人 韩子军 建议时间 2023-03-22
建议内容


关于扩大幸福食堂知晓度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高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指数,聊城市积极全市范围内推行幸福食堂,当前,我市已有52家幸福食堂开始运营。推广开展幸福食堂工作是聊城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工作之一,更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关爱老年人的重要提现。但经过对幸福食堂调研后,发现个别食堂存在尊老、敬老政策落实不到位,就餐率低、幸福食堂叫好不叫座的现象。

        究其原因是:一是宣传不到位。虽然前期市民政部门印发了幸福食堂开业宣传页,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也进行了一定宣传,但市民对幸福食堂的基本信息、优惠政策仍然了解不深,甚至很多居民不知道幸福食堂的存在,还有部分人们认为幸福食堂仅是专供老人就餐的。这说明我们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位置受限。有些幸福食堂店面不临街,有些交通不便利,受地理位置限制造成就餐率低,导致承办单位无法获得运营补贴的,后续工作不积极。三是管理机制不完善。有些幸福食堂缺少管理机制,容易导致管理混乱,不利于长远管理经营。

        为更大发挥幸福食堂“孝亲敬老”的平台作用,缓解老年人就餐的生活烦恼,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建立管理机制。建议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由管理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强化幸福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帮助和指导幸福食堂工作。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引导公益慈善机构、民间团体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幸福食堂项目。建议建立部门服务联络机制,及时解决困难问题,比如解决地理位置受限问题,避免因停车、交通不便等造成的就餐率低。

        二是建议完善服务体系。在服务内容上,建议提供精细化、营养化、科学化、多样化配餐,实行早、中、晚三餐,让人们一日三餐有保障。在服务对象上,切实保障幸福食堂项目的公益性,建议对三无、五保、残障、失独、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加大幸福食堂优惠力度。对失能、半失能的独居、空巢老人,重点提供低偿(无偿)送餐到户服务,比如接受外卖订单,可统一配送适合老年人口味、满足老年人膳食营养需求的“点餐式”配送服务。同时就餐食堂可选择一些特殊群体供餐,比如给出租车司机群体供餐,从而实现食堂的长久发展。

        三是建议加大监管力度。一方面食药监执法人员要对食堂进行有效监管,尤其在食材上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人员培训,加大对食品的采购、保存、制作等进行全过程监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幸福食堂相关活动的监管,防止出现幸福食堂被商家利用进行保健品推销,或者被不法分子用来进行其他涉及养老方面的传销活动。

        四是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老年幸福食堂的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短信等传统媒体及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对幸福食堂的宣传报道作用,同时利用公交车站牌广告宣传栏、社区小区公示栏等张贴公示或广告,宣传幸福食堂服务的政策、内容、地址、联系方式信息。也可在街口、广场等人员尤其是老年人聚集的地方利用大屏幕进行播放。建议采取有奖答题的形式或者调查走访以及问卷的形式,对全市居民围绕幸福食堂信息与政策知晓度以及意见建议方面进行深入调查。


答复时间 2023-08-24
办理类型 已解决
办理情况


尊敬的韩子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幸福食堂知晓度的建议》收悉,经市民政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幸福食堂是我市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连续两年将幸福食堂建设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为切实把好事办好,全面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市民政局深入研究,扎实推进,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政策引领

为确保更好服务老年人,市民政局组织区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积极外出学习、广泛座谈交流,在深入学习其他地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民政局紧密结合我市市情民情,研究制定幸福食堂相关政策。

2022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幸福食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建立市级统领、县级主办、乡镇(街道)承办工作机制,在东昌府区、茌平区、三个市属开发区开展试点,合力推动幸福食堂加快建设、规范运营。各区在市级《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出台了区级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补贴政策,为开展幸福食堂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023年3月15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幸福食堂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临清市、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高唐县新建30处幸福食堂,实现我市幸福食堂全覆盖。《意见》进一步压实县、乡镇(街道)、社区各级责任,同时对原有试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创新发展,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建设和运营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就餐服务。

二、注重高效便民

(一)搭建幸福食堂信息管理系统。为便捷老年人用餐,市民政局出资搭建幸福食堂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一次录入、信息共享、全市食堂通用”的政策,老年人可根据个人需求,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服务质量好的食堂进行消费,均可享受同等补贴。市、县(区)信息管理系统可实时对商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已录入老人信息35494人,累计服务190.9万人次。服务人次较多的是东昌府区、高新区。

(二)持续开展幸福食堂建设工作。2022年,市民政局依托第七次人口普查中全市老年人口分布数据对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的五区进行建设任务分配,五区实际建设幸福食堂数量为53处。2023年,市、县持续进行幸福食堂建设工作,充分开展老年人就餐意愿调研,优先选择老年人集中居住率高、步行通达条件好、便于找寻的显著位置建设幸福食堂,确保选址科学、布局合理、服务便捷。今年全市幸福食堂建设任务为30处,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强化规范运营

一是2023年2月,为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规范运营,市民政局多次召开由老年人代表、餐饮企业代表、区民政部门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研究讨论具体问题,印发《聊城市幸福食堂管理服务规范(试行)》,加强对幸福食堂的准入标准、从业人员资质管理、食品安全、财务管理、硬件设备、服务标准等方面监管。鼓励幸福食堂运营主体根据老年人群身体健康情况、民族宗教习惯等制定针对性套餐,定期更新和改进,不断提升幸福食堂规范运营水平。二是市局制定了激励措施,将幸福食堂运营奖补与服务人次挂钩,按服务人次多少实行差异化奖补,激励运营主体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对老年人的吸引力。三是针对部分幸福食堂经验不善问题,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及时与经营主体进行沟通,查找问题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提升运营能力。

四、扩大舆论宣传

前期,市民政局制定“幸福食堂”标识铜牌,统一悬挂在各幸福食堂门口醒目位置;印制幸福食堂开业宣传材料20000余份,深入到街道、社区、公园等老年人聚集地进行发放;利用幸福食堂集中开业仪式,邀请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迅速扩大了幸福食堂的知晓率。

在食堂日常运营过程中,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深入到小区每户家庭宣传幸福食堂相关政策。同时,各幸福食堂积极录制幸福食堂微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了社会群体知晓率,为幸福食堂的持续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加强安全监管

一是市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到各县(市、区)督导检查幸福食堂建设运营情况,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梳理总结,形成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保持规范运营。二是落实《聊城市幸福食堂管理服务规范(试行)》要求,对幸福食堂运营主体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考核,重点培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内容。三是建立退出机制。市、县民政部门对菜品设置、服务质量、就餐秩序、老年人满意度等进行考核评估。建立幸福食堂退出机制,对服务质量差、管理水平低的及时予以淘汰,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

六、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市民政局始终以提高全市养老服务水平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堂食+配送”的服务模式,以方便、就近、快捷为原则,指导全市各幸福食堂为腿脚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进一步提升全市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二是立足老年人用餐需求,持续增加幸福食堂建设数量,织密服务网,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好政策,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真正把幸福食堂打造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今后,我局将认真结合您的建议,积极落实好幸福食堂相关政策文件,持续提升幸福食堂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聊城市民政局

                                                2023年8月9日


主办单位 聊城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