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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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近日,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旨在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在加大低保扩围方面,《通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准入条件,完善家庭收入核算和财产认定标准,对无业重度残疾人建立健全“单人保”政策,对具备就业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给予就业鼓励政策。
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方面,《通知》要求加强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群众、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临时救助。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家庭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无法解决困难的救助对象,实施“资金+实物+服务”相衔接的临时救助活动,对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加强临时救助且做好与就业政策、失业保险的政策衔接,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临时遇困人员及时渡过难关。
在增加社会救助质效方面,《通知》强化社会救助相关工作衔接机制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变更最低生活保障类别、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强化信息比对,实现多部门、多领域信息资源共享,多方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
在优化办理流程方面,《通知》提出明确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期限,优化特困人员认定程序,落实社会救助公示公布制度,缩短办理流程,简短办理环节,对社会救助信息加强监督。另外,《通知》还提到,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及时纳入相关救助种类实施救助。实行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事后由救助工作人员向救助经办机构提供补充说明情况材料。鼓励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要求的,直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工作。
今后,市民政局切实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探索社会救助领域信用管理,切实增强民政救助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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