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民政局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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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本单位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经评估清理,决定废止(失效)0件,现按规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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