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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对2021年以来由市民政局发布或以市民政局为主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民政业务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聊城市民政局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聊城市民政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聊城市民政局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doc
附件2聊城市民政局部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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