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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开展幸福食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04-18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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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建设“六个新聊城”,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大力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我局起草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开展幸福食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于2022年425日前,将书面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聊城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养老服务科。

联系人:韩龙

联系电话:(0635)8320836

电子邮箱:lcsmzjfsk@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71号聊城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养老服务科

附件:《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开展幸福食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草案)                           

   聊城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8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开展幸福食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草案)

为全面建设“六个新聊城”,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大力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现就开展幸福食堂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建立市级统领、县级主办、乡镇(街道)承办工作机制,整合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党群服务场所等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突出党建引领,把幸福食堂建在党旗下,搭建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连心桥”,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二、工作任务

2022年年底前建成幸福食堂50处。统筹考虑老年人口数量、分布区域等因素,在主城区开展试点,任务分配:东昌府区20处、茌平12处、开发区7处、高新区7处、度假区4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功能定位

幸福食堂是公益性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优质的餐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解决老年人“一餐热饭”问题。

(二)建设原则

坚持以点带面,以城市带农村,因地制宜推动城乡幸福食堂建设,切实让老年人得到实惠、感到关怀。

(三)建设类型

1.整合现有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现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升级改造。依托现有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养老机构等具备改造升级条件的服务设施,建设厨房、改造就餐场所,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服务。

3.依托社区配建的养老设施用房新建“养老设施+幸福食堂”。建设具备幸福食堂、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建筑面积不少于300,更好满足老年人不同类型的养老需求。

4.餐饮企业挂牌。依托资质健全、运营规范、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社会餐饮企业,加挂“幸福食堂”牌子,增设与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的菜品。

5.中央厨房配餐。统筹设置“家门口”的幸福食堂助餐点,依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配餐,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各区也可因地制宜、灵活多样,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建设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就餐、购物等服务。

(四)统一标识

幸福食堂要悬挂统一标识,向社会公开基本信息、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等事项。

四、扶持政策

(一)建设补贴(1)新建“养老设施+幸福食堂”,市级每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2)现有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市级每处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改造补贴。(3)餐饮企业挂牌,市级每处给予1万元的适老化改造补贴。

(二)助餐补贴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日补助一餐。补贴标准:1.对70—79周岁的老年人,市级每餐补贴1元。2.对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市级每餐补贴2元。

各区要按照不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进行配套补助。

(三)运营奖补对城区幸福食堂运营满一年、评估合格且年度就餐分别达到7000、10000、13000人次的,市级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运营奖补;对农村幸福食堂运营满一年、评估合格且年度就餐分别达到3500、5000、6500人次的,市级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运营奖补。

各区要按照不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进行运营奖补。

五、考核评估

各区民政部门应通过适当方式,对运营满一年的幸福食堂服务质量开展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幸福食堂运营机构的项目建设、人员配备、运营成效、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与运营奖补挂钩。鼓励各区积极创新,结合自身实际,打造适宜持续发展的模式。

市幸福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贴(奖补)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幸福食堂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市级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住建、商务、市场监管、大数据、消防救援、妇联、邮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幸福食堂建设。

(二)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全市智慧养老信息系统,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精准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同时依托系统,实现幸福食堂就餐人次统计、补贴结算,对幸福食堂服务质量、运营成效评估考核。

(三)落实各自责任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指导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幸福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住建部门要做好幸福食堂建筑使用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商务部门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消防救援部门要做好幸福食堂消防安全督导工作;大数据局要配合做好全市智慧养老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共享工作。其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本指导意见自2022年6月1日试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

31日。

附件:全市幸福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全市幸福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马卫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广奎    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景志国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王登信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

郭振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财税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吴国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跃田    市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纯霞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王琳琳    市妇联挂职副主席

   市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王登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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