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至4月25日,我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开展幸福食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草案)》的意见,公告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特此说明。
聊城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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