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9日至4月18日,我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聊城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告期间收到意见反馈7条,经研究讨论,其中4条被正式采纳并针对性修改完善,另外3条因不符合上级文件相关规定、不利于工作开展而未被采纳。对于未采纳的意见,已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解释说明。
特此说明。
聊城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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