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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民政局局长李猷滨做客市长热线就慈善事业和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服务相关业务做政策解读
时间:2020-01-15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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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聊城市聊城市民政局局长李猷滨做客市长热线热线。李猷滨局长局长就慈善事业和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服务相关业务做政策解读并回答现场记者提问。

主持人:今天的上线部门是聊城市民政局,首先给各位朋友介绍一下今天来到直播间的各位嘉宾,他们分别是: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猷滨

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养老服务科科长 张福勇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刘  强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科长   付春琦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梁  萱

大家遇到了有关问题,您可以通过拨打12345参与互动,提出您的问题,发表您的看法和建议,同各位嘉宾直接交流。

李局长您好,欢迎您再次做客12345市长热线。请您跟大家打个招呼吧。

李局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聊城市民政局李猷滨,非常感谢12345市长热线这个平台,为我们提供了与朋友们直接进行交流的机会。如果各位朋友在您的生活和工作中,遇到与民政工作相关的问题需要咨询和了解,请打入电话,我们将积极给予答复。

主持人:如果大家遇到了有关的问题,您可以通过热线电话12345参与直播,提出您的问题,发表您的看法和建议,同各位嘉宾直接交流。首先,请李局长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市民政局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李局长:市民政局负责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主持人:目前,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李局长:自2019年1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

主持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李局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发挥保基本作用;低保政策与其他社会政策相衔接,提高综合效能;政府保障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高效;城乡统筹,属地管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公信。

主持人:享受城乡低保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李局长: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主持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李局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成员,具体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大学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主持人:家庭财产包含哪些内容?

李局长: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

(一)现金、银行存款、商业保险、证券、基金、互联网理财、债权等金融资产;

(二)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除外,下同)、船舶;

(三)房屋、地产;

(四)开办或者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成的资产;

(五)其他财产。

主持人:家庭收入包含哪些内容?

李局长: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现金和实物收入。

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家庭总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所得到的平均数。

主持人:为提高残疾人福利待遇,国务院、省政府和我市相继出台关于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意见,请您介绍一下残疾人“两项补贴”指的是什么?我市哪些残疾人是属于符合领取补贴的对象?

李局长:残疾人“两项补贴”指的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聊城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聊城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2017年1月1日起,我们又将符合条件的一、二级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

主持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分别是多少?

李局长:“两项补贴”的发放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发放,其它等级困难残疾人按照80元发放;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发放,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发放。

主持人:如何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李局长: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步骤: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填写《聊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填写《聊城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因故不能提交残疾人证、低保证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人的残疾信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由残联和民政部门在初审时依据部门信息系统核对,并将申请人信息导出打印存档。

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于4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县级残联于4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合格材料后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发放。

主持人:李局长,请问一下目前我市困难老年人有什么补贴制度?请您介绍补贴发放范围和补贴标准分别是多少?

李局长:困难老年人补贴对象范围:具有聊城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

补贴发放标准:60-79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评定标准)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增发补贴部分不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享受,可择高领取其一。

主持人:困难老年人补贴申领程序是什么?

李局长:困难老年人补贴申领程序:由老年人本人(申请人)或由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老年人补贴申请表》(附件)。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自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残疾等级、自理能力进行信息比对核实,无需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批,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审核意见后,对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残疾等级进行信息复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需要能力评估的老年人,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主持人:儿童作为社会中最弱小的一份子一直备受关注,请您介绍一下民政兜底的儿童有哪些,分别享受什么政策,应该怎样申请呢?

李局长:目前民政兜底的儿童有福利机构养育孤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或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重点困境儿童。

福利机构养育孤弃儿童享受每人每月1400元基本生活费;

社会散居孤儿享受每人每月 920元基本生活费;

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或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享受基本生活费;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每人每月920元基本生活费;

其他重点困境儿童享受每人每月920元,对于已享受城乡低保救助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重点困境儿童,补差发放基本生活费。

申请流程: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查核后,符合条件的,提交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可以领取孤儿或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

主持人:现在儿童收养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样的人可以收养儿童,应该怎么办理收养呢?

李局长: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收养儿童。

申请流程:首先注册“山东省收养信息系统”,每月1号、15号上午10点,省民政厅将根据收养人注册时提供的收养意愿,定向公示可收养儿童信息,每月6日、21日上午10点省民政厅在系统中定向发布可收养儿童,收养人根据儿童信息确定有收养意向的儿童,进行收养意向申请,申请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材料提交、初审、评估、融合等工作后可办理收养证。

主持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李局长:提交的材料:“山东省收养信息系统”通过收养申请后,会有提示具体提交哪些材料。(收养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证件;收养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本人子女状况证明;经济状况证明,包括收入证明、存款或纳税情况证明等;房产证或房产情况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失独家庭应当提供去世子女的独生子女证明和子女死亡或火化证明;无法提供的,可以提交所在单位或街道(社区)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申请人系失独家庭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或《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要求的及能够证明收养能力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结束语

主持人:今天的节目就要结束了,针对大家反映的这些问题将如何解决呢?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与民政工作有关的问题应该如何反映呢?

李局长:非常感谢参与互动的各位朋友,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编实编密民生保障网,切实做好民政兜底工作。如果您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遇到与民政工作有关的问题或意见和建议,可以随时拨打民政咨询电话8321892,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再次谢谢大家!

主持人:今天的互动交流到这儿就结束了,下周的上线单位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相关方面问题需要咨询的朋友,从现在开始就可以通过电话来反映,沟通交流。感谢各位朋友的收听收看,感谢各位嘉宾的到来。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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