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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民政、扶贫、救灾
11371500004428004U/2020-4385106
聊民发〔2020〕42号
2020-07-08
2020-07-08
聊城市民政局
有效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

中共聊城市委统战部

聊城市民政局

中共聊城市委网信办

聊城市行政审批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聊城市科技局

聊城市公安局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聊民发〔2020〕42 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网信办、行政审批局、发展和改革委、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属开发区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

中共聊城市委统战部

聊城市民政局

中共聊城市委网信办

聊城市行政审批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聊城市科技局

聊城市公安局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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